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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好政策不断 二手房最高可贷款八成


文章类型:租房管理 文章加入时间:2006年3月6日11:16

  上海市公积金利好政策不断。继元旦出台新《公积金管理条例》后,昨天,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出台了《关于微调本市部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的通知》,加大对二手房贷款的支持力度。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通知中表示,根据本市目前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减轻借款人购房负担的需要,现调整购买本市部分二手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

  据悉,根据新的政策,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其所购房屋的竣工年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将可以参照一手住房的贷款条件,即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最长期限为30年。

  也就是说,购买2001年之后竣工的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到八成。

  此前,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3月下发的《沪公积金(2005)13号文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新房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二手房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操作上,符合政策的次新房,在直接通过前台工作人员审核后,将视同一手新房进行查询受理。

  前台审核的操作规范是根据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二手房的产证中“房屋竣工栏”中的房屋竣工年限作为贷款条件核定依据,并预留产证复印件;若产证无显示房屋竣工年限,则由借款申请人提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信息服务系统下载或查询打印能证明房屋实际竣工年限的材料,证明材料预留备案。

  该政策将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除上述成数和年限条件放宽外,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文章出处:中房在线
文章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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